2006年10月19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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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安乐死”报道失实侵权
《妇女生活》杂志道歉赔偿后与原告和解
吕志豪 马牧原

  10月16日,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就何士俊、霍守贵诉《妇女生活》杂志社名誉权纠纷案下达民事裁定,鉴于原、被告已就此纠纷达成庭外和解协议,准予两原告撤回起诉。
  何士俊是固始县分水亭乡王楼村的一名村妇。其子孙陈晨自1991年出生后便出现痴呆、聋哑、右侧肢体残疾,且患癫痫病。何士俊与丈夫孙某长期举债为儿子治病,却没效果。1998年秋,孙某不堪重负自杀身亡。2005年1月,孙陈晨病情加重,何士俊在重压之下,不忍再看到儿子遭受病痛折磨,多次找到本村个体医生管某(2005年3月9日在看守所因病死亡)和其妻张某,要求为儿子实施“安乐死”,并许诺酬金。2月2日凌晨,在孙陈晨癫痫病发作时,管某将事先配制的含有115毫升麻醉药“利多卡因”的葡萄糖溶液用注射器抽出,交由张某静脉注射到孙陈晨体内。数分钟后,孙陈晨死亡。事毕,何士俊将1500元酬金交给管某。
  2005年7月22日,固始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何士俊、张某有期徒刑各四年。二人现在河南省女子监狱服刑。
  何士俊对病儿实施“安乐死”一案在社会上产生很大反响,引起多家媒体关注。2005年9月,河南省一级期刊《妇女生活》杂志刊登了署名“黑子”、题为《为攀高枝,蛇蝎母亲竟让儿子“安乐死”》的文章,并加有编者按,还以“多病孩子遭母嫌”、“为攀高枝生毒念”、“‘食子’恶母遭惩治”为小标题,把何士俊描写成与男友霍守贵联手乡医毒杀病儿的蛇蝎母亲。
  文章刊登后,何士俊、霍守贵全权委托何的弟弟何士强为诉讼代理人,起诉《妇女生活》杂志社,要求消除影响、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7万元。
  经过两次庭审,今年10月14日,原、被告达成和解协议:被告《妇女生活》杂志社赔偿何士俊、霍守贵名誉损失费1.5万元;被告当庭赔礼道歉,另于2006年12月30日前在其出版发行的《妇女生活》杂志上刊登致歉声明。两原告遂申请撤诉。